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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8凯发(中国)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实验室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显银发布时间:2014-07-03浏览次数:560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k8凯发(中国)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SJX2014179-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技术指标

    采购

    单位

    采购单位

    联系人/电话

    1

    实验室

    设备

    实验室设备

    实验用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泉州师范

    学院

    杨老师、董老师0595-22919532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 年7月21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售价100元人民币(不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电子版可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发售招标文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5.项目联系人:刘燕珍、刘小燕

    6.联系电话:0595-22192139                  传真: 0595-22186139

       E-mail: jingxin_87555700@126 .com

    7.资格标准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方还需给予以下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给予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给予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的预算审核价为 168400.00元,合同包2的预算审核价为 116000.00元,合同包3的预算审核价为 25105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泉州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14.开户银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351008020018000665537

    15、招标文件:FJSJX2014179-1k8凯发(中国)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资产管理处

                                                        2014年7月3日